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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工业大学“双一流”建设项目2024年度实施情况自评报告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27  浏览: 次

     根据《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辽教通〔2025〕109号)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辽宁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项目2024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5〕124号)要求,现将我校“双一流”建设项目2024年度实施情况自评报告和省一流(优势特色)学科2024年度建设情况报告(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发展改革与学科建设处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需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珺琦

     联系电话:024-25497801

    发展改革与学科建设处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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