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学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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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2016-09-01 18:56     (点击次数)



学科学位处岗位职责

处长岗位职责:

1、主持学科学位处全面工作;

2、负责起草学校学科学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学科学位建设方面的相关规章制度;

3、负责起草编制学科学位建设方面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协调相关学院学科具体实施;

4、负责组织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学科学位建设方面重要事项的落实与推进;

5、跨学院学科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具体工作的政策指导、处内员工的业务与技能培养等;

6、其他日常工作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学科建设管理科科长职责:

1、负责国家、辽宁省重点学科(一流学科)申报具体工作;

2、负责制定国家、辽宁省重点学科(一流学科)建设规划具体工作;

3、负责制定国家、辽宁省重点学科(一流学科)经费预算具体工作;

4、负责国家、辽宁省重点学科(一流学科)绩效考核具体工作;

5、负责中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青年学术骨干教师遴选与考核具体工作;

6、负责国家学科评估及评估后处置具体工作;

7、负责辽宁省高校攀登学者推荐等具体工作;

8、负责辽宁省教育厅网站学科相关信息维护工作;

9、负责组织开展学科建设方面的统计分析与研究工作;

10、负责学位授权点申报具体工作;

11、负责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具体工作;

12、负责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具体工作;

13、负责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具体工作;

14、负责协助院(部)进行学术队伍的组织、建设与管理具体工作;

15、其他日常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科员职责:

1、负责学科学位建设基本信息的采集、整理、确认、报送工作;

2、负责学科学位建设方面文件收发、公文制发及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学科学位处网页建设及管理工作;

4、参与国家、辽宁省重点学科(一流学科)申报具体工作;

5、国家、辽宁省重点学科(一流学科)绩效考核具体工作;

6、参与中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青年学术骨干教师遴选与考核具体工作;

7、参与国家学科评估及评估后处置具体工作;

8、参与辽宁省教育厅网站学科相关信息维护工作;

9、参与组织开展学科建设方面的统计分析与研究工作;

10、参与学位授权点申报具体工作;

11、参与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具体工作;

12、参与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具体工作;

13、参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具体工作;

14、其他日常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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