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学科及相关人员:
依据《沈阳工业大学中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 青年学术骨干教师培育计划实施办法》(沈工大校发[2015]13号)文件精神,现对校第三批中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及第四批青年学术骨干教师进行中期检查。通知如下:
一、请培育计划入选者填写《沈阳工业大学中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青年学术骨干教师中期检查表》并提供相关成果证明材料(业绩截止至2016年12月17日),一式两份。
二、请相关学院对检查表和相关成果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至学科学位处。
三、学校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评价,并反馈意见。
四、2016年12月18日(周日)17:00前,请各相关学院将中期检查表(相应电子文档公文流转至“学科建设”)与相关成果证明材料提交至学科学位处办公室(校部305室)。
联系电话:25497801
学科学位处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