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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高校学科带头人对接服务辽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通知
2018-04-20 09:02     (点击次数)

各一级学科:

省教育厅印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高校学科带头人对接服务辽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学科带头人对接服务辽西北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科范围包括全校各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学科带头人包括一级学科带头人或一级学科的学科方向带头人;对接服务辽西北地区的范围界定为阜新、铁岭和朝阳三市的市区,不含下辖县(市)。

2426日前,完成《辽宁省高校学科带头人对接服务辽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汇总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公文流转至“学科建设”账号。

3、每个一流学科至少有一项经省教育厅论证通过并备案且最终完成的对接服务重点任务,该任务将作为省一流学科 2018 年重大标志性成果。此类重点任务可作为学科带头人申报辽宁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支持计划的重要依据。

4、制定重点任务参考《辽西北地区主导产业发展重点项目》(附件3)。

5、服务县域主导经济产业的重点任务须落实至该地区相关产业领域的领军型企业,服务其他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问题的重点任务须落实至各县(市)政府相关部门或单位,每项重点任务均须明确双方联系人。

联系人:朱志,联系电话:1399830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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