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学校“智能制造实验中心”大楼已经建成,为确保大楼内房间的合理分配,现根据《沈阳工业大学智能制造实验中心人才团队用房分配方案》,面向全校各二级学院开展人才团队的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用房分类
用房分为Ⅰ、Ⅱ、Ⅲ三类,各学院可根据人才团队特点和研究方向,确定适合的用房类别。
1.Ⅰ类用房是指为学校国家级人才及其团队配置使用的学科建设启动用房;
2.Ⅱ类用房是指为学校获批重大标志性科研项目配置使用的项目用房;
3.Ⅲ类用房是指为学校获批专业学位博士点而着力推进校企联合实验室和学科交叉融合建设项目团队配置使用的用房。
二、准入条件
1.Ⅰ类用房要求引进人才需是全职的国家级人才,校内培育的国家级人才等同校外引进国家级人才,引进的全职国家级人才需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由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确认。
2.Ⅱ类用房以“揭榜挂帅”方式进行,要求揭榜人才和团队已经具有能够满足项目研究和人才培养需求的实验设备与仪器等设施,在研的重大标志性科研项目视为已经揭榜成功项目。此类实验设备与仪器等设施由学校统筹空间规划,形成学科交叉融合创新公共科研空间。
3.Ⅲ类用房以“PI制团队”方式进行,要求校企联合实验室,能够为专业学位博士点建设提供实践基地、科研资源、导师支持和创新平台等,以促进产学研合作,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科研水平;要求学科交叉融合建设项目团队以学科交叉融合创新为途径,在能够支撑专业学位博士点建设的某些研究和技术领域已经形成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优势。
4.若团队研究活动可能产生噪音、粉尘、有害气体或其他形式的环境污染,将不具备进入智能制造实验中心大楼的资格。
三、用房配置
学校将根据学科建设规划、高层次人才引育工程、学科交叉融合创新任务及成果预期等因素,综合论证用房配置与使用相关事宜。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用房优先由各学院从现有用房进行挖潜、调整,实现本单位用房效益最大化,在仍不满足用房需求情况下,再由学院遴选确定拟推荐的人才团队,经院内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提出用房申请。
2.学院需对人才团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在8月26日前将正式用房申请表、汇总表和拟推荐人才团队支撑材料以一个压缩包发送到sgdxkc@163.com邮箱,压缩包请以“学院名称-申报数”命名(如:电气工程学院-5)。
压缩包内汇总表以“学院名称”命名,支撑材料以“学院名称-人才团队负责人姓名”命名,支撑材料必须加盖学院公章。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志 联系电话:024-2549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