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学位授权点:
沈阳工业大学学位授权点2016年校内预评估工作(详见沈工大校发[2016]2号文件)已于国家第四轮学科评估第一阶段结束后重新启动,现将近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8.28——9.14 学院组织学位授权点完成全部自评工作,9月14日下班前提交评估材料的最终电子版;
9.16——9.20 学科学位处将评估材料统一整理并印刷;
9.21——9.23 学校工作组对提交的评估材料进行分组审议,确定审议结果;
9.26——9.28 工作小组办公室就参评学位授权点整体情况向学校学位委员会全体会议会议汇报,并对预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二、具体要求
1、各学院、学位授权点要充分重视、落实相关负责人的具体责任,共建学位授权点要协调配合好;
2、精心操作、优质高效,确保预评估目的的达成。明确评估是手段、诊断是目的,做到自查自评不怕丑,自评报告重在补足培育过程的要素、找短板寻措施;
3、本次预评估过程中,涉及到学科处、研究生院、科技处、人事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协调与服务工作;
4、提交的评估材料应包括:①各学位授权点结合本学科特色和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制定的不低于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最低基本要求的评估体系与标准;②结合学位授权点自评专家提出的意见撰写的预评估自评报告。自评报告要求字数在4000——6000字之间,重在摸底、找短板,内容上要有结论性语言,且有数据或事例支撑;自评报告应包括学位授权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据此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③相关的佐证材料等。
5、相关负责人要把握好时间节点,本次预评估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执行,届时不提交的学位授权点视为弃权,将提请学位委员会自主撤销。
学学科学位处
2016.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