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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下步工作安排的意见
2018-05-14 16:20     (点击次数)

各相关学院、学位授权点:

从寒假前启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至今,大部分学位授权点已经完成《简况表》的填写等基础性工作。四月下旬已经提示学位授权点在修改完善《简况表》的基础上抓紧着手撰写自评报告并准备支撑材料。目前各学位授权点各项工作进度不尽一致。因此,对下一步工作安排意见如下:

1、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自认比较成熟的学位授权点可以商请专家,并确定评估会议日期和日程。会议日期和专家名单报学科学位处备案。

2、关于自评报告

   应包含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自我评估工作开展情况、持续改进计划等部分。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报告初稿应在本学位点充分讨论、修改完善。并对专家可能提出的意见进行充分的预研预判。

3、关于支撑材料

   主要应包括但不限于《合格评估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参考》内容。

   学位授权点认为应该准备的或者专家可能提出查询的材料。

4、关于专家评估意见

    应起草专家组公共意见供参考,应包括抽评要素各二级要素内容。

5、各学位授权点评估会前需要学科学位处提供协调帮助的相关事宜,请提前沟通。

附件【附件1:《学位授权点聘请外单位专家名单》.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沈阳工业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专家意见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举例供参考).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4:合格评估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参考).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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