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沈阳工业大学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决定自主撤销力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
现予公示,公示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对学校学位委员会决议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实名反馈至学科学位处,联系电话:25497801。
沈阳工业大学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