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新一轮新增博士学位授予点申报工作,请拟申报博士学位点的相关学院按申报工作整体进度安排,做好第二轮申报论证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成时间和要求
各相关学院紧扣申报条件与材料要求,充分吸收专家意见,精准分析、深度打磨,完善申报材料,确定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教师)、教学科研成果、重点项目等重要核心内容指标,邀请校内外专家组织好论证工作,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学院论证。请提前将学院的论证时间报送发展改革与学科建设处,以便发改处安排人员参加。
二、涉及汇报学院
人工智能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辽阳分校
三、其他
学校将于7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邀请校内外专家组织召开学校层面论证会。请各相关学院于6月30日16:00前将汇报PPT、“简况表”电子版发送至发展改革与学科建设处王珺琦,同时将“简况表”纸质版(一式十份)报送至校部111房间。
发展改革与学科建设处
2026年6月10日